船舶登记
多年来,De Castro&Robles负责处理巴拿马国旗下的船只注册。
律所提供的服务包括担任船的注册代理人,处理所需文件,支付注册费和年费,以及在巴拿马海事管局可能发生的任何行政事务 。
自1925年以来,巴拿马的开放注册已使国际海事界受益。 船东不需要是巴拿马公民或巴拿马公司才能在巴拿马旗下注册船。 此外,财政法律本质上是领土性的,因此巴拿马以外地区船的商业经营产生的收入无需在巴拿马缴税。
船舶可以通过位于世界主要海事中心的巴拿马领事馆进行临时注册,也可以通过巴拿马律师在巴拿马海事管理局商船总局和公共注册局所在地进行本地注册。
临时注册的有效期为六个月,在此期间,必须向公共注册局和商船总局提交船舶永久注册所需的文件。 然后颁发为期五年的导航执照证书或专利证书,在此之后必须办理续期。
巴拿马注册局还提供双重注册的可能性,允许船舶的光船承租人在巴拿马注册,而不必从其主要注册中删除。 承租人必须将船舶租用两年,并获得船东和登记地当局的授权。
巴拿马海事注册局为新建筑船或首次在巴拿马注册的船舶提供多种优惠和折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