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 Law

巴拿马在税收方面遵守领土原则,因此,仅在领土内产生的收入应纳税。公司所得税设置为25%,个人根据收入等级征税,除了所得税以外,还有其他13种直接和间接税和预扣税。

收款由经济和财政部总收入局负责执行。 已经成立了专门的行政法庭,以解决纳税人与总局之间的对立立场。 该国已经建立了若干特别制度,以促进贸易,制造业,出口,碳氢化合物和替代能源。

过去几年来,巴拿马一直致力于摆脱税收天堂的刻板印象,因此积极签署了几项税收信息交换协议和双重征税条约,成功退出了OCDE的“灰色名单”,并随着增长而处于有利地位。

我们律所最近开设了税务部门,以协助我们的客户建立有效的结构,并就该领域不断变化的规则向他们提供建议。

我们负责将几家物流和制造公司迁至巴拿马太平洋经济特区,这些公司现在可以根据其业务享受免税经营。 同样,我们还协助燃料公司在无燃料区建立自己的据点,他们可以从该区口,贸易和出口免税的燃料产品,对加入科隆免税区制度的客户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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